关于成立全县开展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督导组做好教育活动督导工作的通知;

各镇团委、教育团委,县直各团委、总支(支部):
按照团中央、团省委、团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和团县委《关于在全县开展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团县委决定成立全县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督导组对各单位的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全过程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督导组在全县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日常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由县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1. 督导组的职责

督导组的职责是:了解掌握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进展情况,向督导的单位提出意见和工作建议;总结、推广教育活动的先进经验,用典型指导工作;及时发现教育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解决;及时向县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当好参谋;及时将县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有关活动要求传达到各督导单位等。

  1. 督导组的工作方法

督导组采取巡回督导方式进行督促检查。运用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查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团员青年群众等多种方法开展督导工作。工作中,要把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把查看学习笔记与个别提问、现场测试相结合,把听取团组织汇报与走访团员青年相结合,把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把检查团的领导机关与抽查团的支部结合,确保了解真实情况,严防形式主义,严防走过场。

  1. 督导工作重点

督导工作要在全面、全程督导的基础上,根据各个阶段的不同任务和要求,突出不同的督导工作重点。要始终把各级团干部是否认识到位、指导尽责,是否以身作则带头参加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和团员队伍中问题比较多的单位作为督导的重点。在对每一个单位的督导中,要把发现和解决问题作为重点。

  1. 督导组成员及分组情况

第一督导组
组长:张钊
成员:孙飞
督导单位:博兴镇、曹王镇、庞家镇、法院、检察院、建设局、交通局、环保局、计生局、文体局、国税局、地税局、邮政局、人才中心、民政局、京博集团
第二督导组
组长:董敏
成员:刘中秋
督导单位:兴福镇、湖滨镇、吕艺镇、公安局、安监局、广播局、职业技术学校、一中、二中、实验中学、一小、乐安实验学校、实验小学、博奥学校、供电公司、皇冠集团
第三督导组
组长:张东疆
成员:孙迪,程纪敏
督导单位:店子镇、纯化镇、陈户镇、乔庄镇、工商局、审计局、房管局、国土局、质监局、卫生局、建管局、水利局、农业局、公路局、香驰集团、宏顺公司

 

共青团博兴县委
200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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