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青 团 博 兴 县 委
文件
   博兴县精神文明办公室
  博兴县广 播 电 视 局

博青联字[2007]7号


关于开展“博兴骄傲”2007年度人物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镇,各街道,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垂直管理单位:
近年来,我县经济、社会得到了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博兴这块创业的热土上涌现出了一批批锐意进取的优秀儿女,他们用自己的努力踏动时代的脉搏,他们用自己的行动叩响大众的心灵,正在上演着一幕幕感人至深的真实故事。为倡树时代典型,进一步推动我县的精神文明建设,创建省级文明县,构建文明和谐新博兴,团县委、县精神文明办公室、县广播电视局联合举办“博兴骄傲”2007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寻找博兴人民心中的骄傲。
  一、指导思想
围绕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主题,以鲜活的人物事迹,引导社会,引领人生,共建和谐美好新博兴
  二、评选范围
面向全县,在博兴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做出了突出成绩或有感人经历的企业家、机关干部、专业技术人员、镇村领导、文化学者、教育工作者、个体业户、优秀农民代表、青年学生等均可参选。
  三、评选标准
我们对年度人物的定义是:突出年度感,人物的事迹主要发生在本年度,并兼顾人物事迹的年度积累。“博兴骄傲”2007年度人物评选标准:创新、责任、影响力、感召力。
  (一)创新。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也是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对于年度人物而言,是指通过思想观念、技术手段、管理方式的创新,带来了生产效率的提高,经营理念变革和发展模式的转变,推动了博兴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责任。在人类社会的进步中,无不承担着社会赋予的责任。年度人物应该重视公益事业,公众的利益放在重要位置,用实际行动维护社会诚信,以个人的实践引领社会发展的价值取向和时代精神。
  (三)影响力。年度人物的行为应该有着深刻的影响,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能够引发社会的关注和思考,成为人们仿效学习的典范,不断影响和改变着我们的经济、政治生活,推动着社会进步。
  (四)感召力。年度人物应该以崇尚科学的态度倡树文明新风,以无私的奉献精神提升我们的精神境界,以个人的经历和行为见证传统美德的力量,能够感动家园,感召社会,激励大众。
  四、评选程序
  第一步为“海选”,12月5日至12月20日,通过群众提名、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等形式,选出30名入围者;
  第二步为“初选”,12月20日至12月25日由各方代表组成的评审团,从30名入围者中选出20名,作为“年度人物”提名候选人;
  第三步为“公示”,12月25日至12月31日,通过博兴电视台相关新闻栏目、博兴共青团网站,对受提名的“年度人物”事迹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
  第四步为“终选”,1月上旬,在群众广泛赞同基础上,由评审团评选出10位人物,作为“博兴骄傲”2007年度人物”。
第五步为颁奖,2008年1月中旬,在博兴电视台举行盛大的“年度人物”颁奖晚会,邀请社会各界代表、评审团参加,现场揭晓“博兴骄傲”2007年度人物。
  五、相关要求
参评人员,填写“博兴骄傲”2007年度人物推报表一式两份,2000字事迹材料两份,300字事迹简介一式两份一寸免冠照片两张,于12月20日前报送团县委办公室(县委办公楼五楼),并将推报表、事迹材料、事迹简介word版、照片电子版发往团县委邮箱2321146@163.com。
  各单位接通知后,一定要广泛宣传,积极推荐本单位、本系统、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优秀分子,共同寻找2007年博兴人民心中的骄傲。

 

  附:“博兴骄傲”2007年度人物推报表

                         

 

                           共青团博兴县委
                           博兴县精神文明办公室
                           博兴县广播电视局
                           200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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